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本解释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第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