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2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2年)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军队和地方政法机关要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共同对敌的原则,现对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军队和地方政法机关要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共同对敌的原则,现对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