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 7、 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 三、 关于制毒物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 (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 (一) 7、 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 三、 关于制毒物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 (一)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三、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