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2012年) 二、 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 (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2012年) (三) 二、 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 (三) 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