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26年) 3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26年) 35. 35. 量刑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与量刑有关的证据材料,对涉案财物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侦查机关应当收集而未收集量刑证据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收集和提供,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列明补充侦查提纲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也…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