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26年) 27.

27. 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附卷。人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