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2016年) 四、
四、 统筹协调,深化拓展部门合作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查询不动产奠定了基础。各地应以构建网络查询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更新维护,同步推进部门间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和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已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不动产权证书发新停旧的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开展涉及各类不动产的协助查询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尚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新停旧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开展协助查询工作创造条件,已经与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信息合作机制的,要继续做好过渡时期信息共享工作。
各高级人民法院与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对执行本意见的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