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海事法院审判人员等处理海事案件登外轮问题的通知(1986年) 三、 登外轮的海事法院办案人员和翻译、鉴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国发〔1981〕99号文件批准的《登外轮工作人员守则》。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海事法院审判人员等处理海事案件登外轮问题的通知(1986年)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三、 登外轮的海事法院办案人员和翻译、鉴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国发〔1981〕99号文件批准的《登外轮工作人员守则》。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三、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