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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2017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全国老龄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最高人民法院为牵头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最高人民法院,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名院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设信息员,由各成员单位处级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