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2017年) 十三、

十三、 全国妇联

指导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将家事纠纷调解和司法参与同普法宣传、良好家风教育、家庭美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传承良好家教家风,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等活动,建好各级妇联信访接待室,畅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网络等投诉受理渠道,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好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信访代理、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工作。

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夯实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基础,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参与法院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诉中矛盾化解以及判后回访帮扶等工作。向法院推荐优秀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促进家事审判过程的公正和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