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18年) 9.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18年) 9. 9. 建立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纳入名册,做好动态更新和维护,并向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提供完整、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供当事人自愿选择。 (二) 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8.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