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20年) 1.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20年) 1. 1. 试点工作意义。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务实举措,有利于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