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 13.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 13. 13. 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侨联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和侨联组织应当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反馈试点情况,并将试点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1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