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4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404. 404.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 403. 目录 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