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6. 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六) 6. 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6.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