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1. 1. 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