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7. 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五) 7. 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五) 虐待被监管人案(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7.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