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4. 4. 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