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1. 1.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十七)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