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6.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十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十四) 6.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十四)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6.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