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2年) 13.

13. 服务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农资购销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投资者等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强化对农用地司法保护,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规范农资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