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2年) 11.

11.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助推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落实审查法院裁判有无错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无违法、行政争议化解有无可能的“一案三查”要求。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推动建立健全府检联席会议、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健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督促纠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采纳和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考评体系。推动将法律监督更好融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