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93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9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96年1月23日 高检发研字[1996]1号 该批复是依据原刑法有关规定作出的,不再适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