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35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3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偷支储蓄户存款行为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1989年4月12日 高检研发字[1989]第2号 该批复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