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17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1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抓紧抓好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3年10月21日 高检发(二)22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