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9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9 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修订《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1986年5月5日 高检会(办)字第7号 该规定已被1992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办法的规定》代替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