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二、

二、 经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联合制发的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决定废止的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

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25件)

决定废止的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与有关单位

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