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2024年) 25.

25. 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接受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工作机制,健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完善听证员选用管理机制,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提升听证质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切实保障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健全指令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下级检察院错误决定制度。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合理设置内部把关流程。规范刑事申诉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