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完善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协同机制。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优化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