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2022年) (十四)
(十四) 完善司法协作机制。立足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和法律监督职能定位,锚定知识产权保护上下游环节,全面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紧密依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走深走实。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