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6年) 15.

15. 加强对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增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上级人民检察院特别是省级人民检察院要深入研究分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宏观指导,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总结推广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典型经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必要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