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8年) 七、

七、 进一步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树立积极履责意识,克服等案上门的消极思想,主动了解党委、政府关于“三大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及进展情况,分析掌握“三大攻坚战”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检察工作的需求,从中确定工作重点,发掘案件线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移送等多元化办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三大攻坚战”的控告、申诉及时受理、仔细甄别。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对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考量,依法妥善处理。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研究制定处置预案,依法及时有效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涉金融、扶贫、环保的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息诉息访。对办理案件引发的社会舆情,要及时快速应对,正面引导疏解,确保司法办案和维护稳定依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