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1998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
现行有效
(199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