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七十七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调查性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侦查措施,但是不包括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