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二十二、

二十二、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