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3、 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十四、 3、 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