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3、 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十三、 3、 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十二、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