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3、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十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七十七、 3、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十七、 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273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