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1、 1、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十八、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