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六十六、

六十六、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