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五十二、

五十二、 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204条第1款)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