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2、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四十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四十七、 2、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四十七、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2、 目录 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