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三十六、

三十六、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