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二、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第二十一条 二、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第二十一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