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八章 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七十一条 第八章 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七十一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