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个人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证书等。 对举报有功单位的奖励,一般采取荣誉奖励方式。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