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2015年) 十九、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2015年) 十九、 十九、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书、调解书,残疾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检察建议、抗诉,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违反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和审查,对确有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