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暂住证申领办法(1995年) 第十六条 暂住证申领办法(199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被处罚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行政复议条例(1994)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