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 第三章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 第三章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第七条 辅导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根据辅导员基本条件要求和实际岗位需要,确定具体选拔条件,通… 第九条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等学校要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