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